珠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本市见习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补贴条件
见习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港澳户籍高校毕业生)或16-24周岁失业青年(港澳户籍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且参加见习期限满3个月(含3个月)以上;
见习单位每月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三、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
四、申请材料
1.就业补贴单位申请表;
2.见习协议书复印件(见习人员签名);
3.珠海市就业见习补贴花名册;
4.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或保险单(参加了本市工伤保险的可不提供);
5.见习单位向见习人员发放见习工作补贴明细账(单)。
五、网上申请流程
1、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网http://zhrsj.zhuhai.gov.cn/,点击“网上服务平台”注册并开通单位用户或个人用户。
2、登录网上服务平台,点击“就业创业补贴”进入补贴申报的窗口。
3、选择想要申报的补贴,点击“申报”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后保存并上传相应附件。
4、点击“提交”,提交成功进入“待预审”状态。
5、首次申请的申请人在预审通过后,需携带申请资料原件及相关申请表原件到前台进行现场审核;非首次申请的预审通过后不需到前台办理业务,全程网上办理。
6、预审及现场审核均通过后,直至办结,申请人只需密切关注网上服务平台的办理动态即可。
六、申请时限
30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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