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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城区个贷管理部,成功办理了云南省首笔二手房“带抵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开创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模式。
5月31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中国建设银行举行首笔“带抵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书颁发仪式,见证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和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通过开展“带抵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购房人购买住房贷款尚未结清、处于抵押期间的住房时,通过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偿还售房人的原住房贷款,售房人无须先结清原住房贷款和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有效减轻买卖双方资金压力,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新设抵押权登记、注销原抵押权登记合并办理,精简二手房交易流程,缩短交易周期,降低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
来源:昆明不动产
责编:苏昊
编审:周晓雪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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