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我市有网民
(相关资料图)
在抖音等网络平台上
发布谣言性短视频和文字
扰乱社会秩序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
整治网络乱象
蚌埠市公安局网安部门
根据公安部网安局
“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总体部署和要求
依法查处一批网络谣言
案例1
4月21日,发布人梁某某为博取流量、寻求刺激,故意捏造虚假信息,在抖音平台发布视频,以怀远涡河三桥为背景,配以诡异音乐,添加“来网红桥跳桥喽”标题,并在评论区发布“昨晚上12点又一个跳桥的”等不实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目前,违法人员梁某某已被行政处罚,并删除造谣视频。
案例2
5月5日,孙某路过固镇白马环球港广场时,见附近有一娱乐场所“鬼屋”,为博取流量关注,随手拍摄一段鬼屋内放置一只仿真“断手臂”的抖音视频并配文“刚刚发生,白马家纺城旁边”和惊恐表情。
该视频被多人误以为真,网友在评论区询问情况时,孙某没有做出明确解释,产生一定不良影响。目前,公安机关予以孙某行政拘留三日处罚,孙某删除相关帖文。
案例3
4月30日,崔某在家中刷今日头条时,看到“本校女学生被流氓欺负,校长仗义出手,第二天却被告上法庭”文章,为博人眼球,在未经核实真假的情况下,随即将虚构事实文章转发到自己的公众号内。
经辖区派出所民警批评教育,崔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删除相关文章并写下悔过书,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案例4
5月18日,黄某某在抖音号发布一段固镇湖沟大桥施工现场视频,并以“湖沟大桥出事了”为题博取流量,在视频评论区,黄某某对不明情况的网友回复,谎称湖沟大桥“死人了”。
对于黄某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黄某某已删除相关帖文。
蚌埠公安网警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网上发布信息、言论
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维护网络空间秩序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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